<你所不知道的聖雄甘地>
承上篇<有關公民抗命,你不知道的是…>,我們知道了所謂的「提倡公民非暴力抗命」的棱羅,其實並不反對暴力抵抗,還曾為主張暴力革命的廢奴主義者約翰布朗辯護。然而我們都知道,在香港「非暴力抗爭」的領域上,他們還有一個更大的榜樣:印度聖雄甘地。
甘地最多人談論和稱頌的,就是他絕食抵抗《食鹽專營法》時「以身試法」到海灘取鹽、「零暴力的和平抗爭」最終迫使當時的英國政府取消惡法「取得勝利」。
但你也許不知道的是,對甘地及其信徒而言,「和平不反抗」指的是「被打到死為止」。當英國軍隊用帶鐵的警棍來鎮壓時,一排又一排的信徒不閃不躲,前仆後繼地用血肉之軀接下警棍,前排倒下了後排接着衝上前受棍。「和平食鹽進軍」的結果,是血流成河死傷無數。
而促使英國政府釋放甘地的,亦不是什麼「道德感召」,而是在甘地被收監後在印度各地爆發的大規模罷工示威武裝衝突。結果英國只能「被迫釋放甘地」並允許沿海地區市民自行製鹽以平息民怨。
這就是所謂的「甘地的非暴力抗爭成功迫令英國廢取食鹽專營法」的真相。
在迷信甘地的「非暴力哲學」前,必需先清晰一件事:印度獨立,是結合了天時地利人和後所出現的結果,並不是一句「甘地的非暴力抗爭」就能解釋的事。
事。
首先是甘地這種「用自我犠牲的行動反襯壓迫者的殘暴,用高尚對比卑賤,讓對方自行醒悟從而悔改」的「抗爭」,其實在印度有着長久的歷史。
例如有一種名叫 dharma (長坐絕食)的行為,就是債權人會坐在拒絕還款的欠債人門口連續絕食好幾天,令欠債人羞愧難當最終還回欠款。
這種做法其實和「面斥不雅」有點相似。而香港的社運人士一直把甘地的抗爭說成是「道德感召」、「靠和平手段爭取中間派支持」,其實是扭曲了甘地的原意。
因為甘地的「非暴力抗爭」其實更接近於提升個人心靈和信仰的修行:「將受罰視作抵抗邪惡的一部份」、相信「一個無辜者的自我犠牲,在效果上會千百倍大於因殺戮而造成的千百萬人死亡」。
香港很多人喜歡說:「甘地的和平非暴力抗爭成功令印度獨立!香港為何不可以?」在回答這個問題前,讓我們來看一下如果甘地面對的,是如希特拉這樣的獨裁者,他會怎樣應對?
1938年11月9日至10日凌晨,歷史上被認為是納粹德軍正式迫害和屠殺猶太人的「水晶之夜」( Kristallnacht) 。甘地在1938年11月20日曾經發表過一篇名叫<‘The Jews>的演說,其中一段是:「即使希特拉那經過計算的暴力(calculated violence)可能成為對猶太人的大屠殺,但如果猶太人可以在思想上做好自願受苦的準備(prepared for voluntary suffering),那麼即使是我所想像的大屠殺(massacre)也可以變成感恩和快樂的日子(a day of thanksgiving and joy),即使在暴君的手中,耶和華也已經拯救了種族。」
當時猶太藉的美國記者 Louis Fischer曾詢問甘地:「You mean that the Jews should have committed collective suicide?(你的意思是猶太人應該集體自殺嗎?)」甘地的回覆是「Yes, that…